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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天津政法报:以法治之笔描绘潮白河绿色发展新画卷
天津老家专业号 | 2025-3-1

以法治之笔描绘潮白河

绿色发展新画卷

专题报道

2024年2月,宝坻区法院坚持改革导向,在涉农法庭先行试验的基础上,成立环境资源法庭。一年来,该法院勇担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以更大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助推“绿色颜值”转化为“金色价值”。

自成立以来,环境资源法庭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13件。2024年11月,该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交出了一份含金量十足的亮眼“成绩单”。

“三合一”集中管理

确保环资案件全覆盖

宝坻区法院及时出台《关于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并集中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方案》,实质化推行全区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管理和集中管辖,推动绿色司法理念在各类案件中的协调适用,切实增强和改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司法之力守护宝坻“生态绿芯”。

2023年,被告人韩某违反天津市有关禁猎区、禁猎期的规定,以用捕鸟网或者将黄雀等鸟类放入带有机关的鸟笼中,通过设置饵料将其悬挂到半空中来招引同伴的方式捕获了黄喉鹀、小鹀、麻雀、黄雀等野生鸟类41只,其中9只已经死亡。经鉴定,捕获的鸟类均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宝坻区检察院以韩某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环境资源法庭受理并承办该案件,由法庭负责人担任审判长,与刑事审判庭法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开庭前,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向公益起诉人区检察院支付了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共计2700元,并于30日内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就非法狩猎的犯罪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被告人韩某认罪认罚。“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没作案工作。”经合议庭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宣判。

这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不仅依法追究了非法狩猎者的刑事责任,还积极适用公益诉讼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最终以支付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和公开赔礼道歉的方式达成调解,在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案敲响环资法庭成立后的刑事审判“第一槌”,标志着宝坻区法院实现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判模式。”环资法庭负责人杨建军说。

推动“协作共治”

实现绿色治理高效能

一条潮白河,三地荡清波。潮白河作为海河水系五大河流之一,纵跨京津冀三地,从燕山北麓的河北丰宁、沽源绵延至北京密云、怀柔、顺义、通州,经过河北香河,汇聚至天津宝坻、宁河,最终奔流汇入渤海。这条河流不仅灌溉了近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也在京津冀绿色协同发展中发挥出独特的地域优势。

宝坻区法院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一方面加强“区域 流域”协作,积极探索“生态 司法”共治新模式,为推动京津冀绿色协同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另一方面,强化“司法 执法”协作,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4年10月16日,宝坻区法院召集北京市密云区、顺义区、怀柔区、通州区、河北省香河县、天津市宁河区属地法院,召开京津冀潮白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探讨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新路径,筑牢生态环境跨区域保护法治屏障。

会上,七家法院共同签署《潮白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就审判业务、审判团队建设、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并达成一致共识:以潮白河为纽带,加强上中下游协同治理,突出流域特点、叠加彼此优势,共同构建潮白河流域一体化保护的生态格局。

“此次会议是京津冀三地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的良好开端,我们成立七家法院司法协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环资审判联动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跨区域司法协作事项及司法审判中的新问题。”宝坻区法院院长李杰说。

在“请进来”的同时,更要积极地“走出去”。2024年10月18日,宝坻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海明带队前往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法院参加潮白河源头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联席会议,与丰宁满族自治县法院、沽源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就潮白河源头司法保护达成重要协作,并现场签署《潮白河源头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

随后,三家法院负责人一同前往潮白河源头实地查看,了解当地水质状况、地形地貌特征及生态环境现状,探讨有益于潮白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司法举措,做深做实上下游协同治理工作。

加强“司法 执法”协作,提升多元解纷质效。宝坻区法院与区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探索运用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新路径,研究解决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堵点问题,推进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

“线上 线下”融合

打造潮白普法“金名片”

在积极开展治理的同时,宝坻区法院全方位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工作。去年天津海河流域禁渔期的首日,环境资源法庭与区农业农村委渔政执法大队、公安宝坻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八大队、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联合开展禁渔宣传与河面巡查工作。干警们认真巡视潮白河水域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违禁渔具与违禁方法非法捕捞的行为。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市民群众讲解禁渔区范围、禁渔期时间、禁止作业的类型和相关法律责任,并发放野生动物保护、水域保护等环保宣传材料。

“这种普法形式很接地气,我们一边在潮白河遛弯,一边学到了法律知识。”一位市民拿着手中的环保宣传单说道。

“线上 线下”齐发力,打造潮白普法“金名片”。一年来,环资法庭干警们的足迹踏遍了街头巷尾、田间地头,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以法治力量助力打造“遇见宝坻·印象潮白”文旅品牌。创新普法宣传载体,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围绕水体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等方面,深入鹭鸟保护区现场勘验、就案讲法,开展送法进校园、进街镇、进村居、到湿地的“三进一到”法治宣传20余次,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令1份,制作“宝法说环资”普法视频10期,让绿色环保理念真正“飞入寻常百姓家”。

2024年9月29日,宝坻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宣传基地在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正式落成。“设立该基地,旨在打造集司法宣传、警示教育、成果展示、互动体验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宣传教育平台,是宝坻区法院重点生态区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具体举措。”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洪民介绍道。

同饮一渠水,共护潮白河。宝坻区法院将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持续擦亮生态司法底色,协同相关部门为生态环境撑起“法治之伞”,以更优服务、更实举措服务保障“水韵胜地”建设,共同绘就水清岸绿,鹭鸟翱翔的美丽潮白新画卷。

来源:天津政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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